2022江苏省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测试应聘者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南京林业大学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届时在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以上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效身份证件。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本(专)科、硕士期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一)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林业大学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拟递补人员暂不体检和考察,需要递补时再另行通知。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5.其它经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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