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管理实施办法(彭人劳发[2008]196号)
为切实做好我市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管理工作,按照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的要求,参照《四川省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和《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成青联发[2005]41号),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彭州”要求,通过对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的规范管理,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医疗队伍,为彭州市跨越式发展和灾后重建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管理原则
加强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做到选聘、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并重,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统一。
三、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
各公立卫生院是我市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的管理部门,各卫生院将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纳入本单位医护人员的统一管理,卫生部门监督指导,服务每满一年由组织、人事和卫生部门,统一安排各卫生院对支医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束后,各卫生院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汇总后送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
我市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纳入“彭州市人才数据库”,实行合同管理。各卫生院负责对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的日常管理,每年要与支医大学生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统一实行年度考核。支医大学生要建立工作日志,记录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半年至少向所在卫生院报告一次工作,重大事情及时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卫生部门报告。
各卫生院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负责支医志愿者在工作期间的考勤、纪律、政治学习,并本着安全、方便的原则安排好他们的食宿。志愿者的考勤由各卫生院每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汇总送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作为他们发放工资福利的重要依据。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建立统一的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账户,统一支付每月生活补贴。
四、工作职责
(一)医生职责
1、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2、实施或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
3、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指导残疾人康复;
5、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
6、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
(二)护士职责
1、巡视病房,严格观察病情变化,了解治疗反应,如发现异常,须立即通知医师,做好应急抢救并进行详细记录;
2、按规定测量并记录病人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以及病人术前准备及术后的护理工作;
3、督促病人遵守作息时间和有关制度,宣传卫生知识,保持病房的清洁、肃静;
4、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及时完成护理记录。
五、培训学习和活动开展
支医大学生志愿者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组织的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期间,市卫生局根据需要,每年度集中组织一次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培训学习。
为了丰富大学生志愿者的业余生活,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卫生局牵头,每年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志愿者一起,组织参加一次文体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经验交流座谈会。活动的方式灵活多样,活动坚持人人参与的原则。
为了增进各公立卫生院支医大学生志愿者之间的友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局牵头,每年组织一次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经验交流座谈会。通过沟通交流,促进相互的了解,互相学习工作经验,找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寻更好更有效的工作方法。
六、宣传报道
市组织、人事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的宣传报道,可以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着力宣传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各公立卫生院每月对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的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汇总后送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七、考核
(一)支医大学生志愿者的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度考核由各卫生院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市卫生局对支医大学生所在卫生院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大学生每服务满一年考核一次。平时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核参照成都市“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志愿者(支医)计划”协议书所规定的支医志愿者权利和义务组织实施。
具体考核内容:
1、业务水平:主要考核其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常规和规范的应知度,以及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应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20分)
2、工作成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核其履行职责和遵守制度,工作态度、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的情况;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做到优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无旷工和超规定休假的情况。(60分)
3、职业道德:主要考核其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廉洁自律的情况,是否遵守医德规范,依法执业、作风正派、尊重病人的人格、权利与隐私;有无以职谋私和不良行为记录。(20分)
(三)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将解除服务协议,不得享受省、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有关优惠政策。
八、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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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
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卫生局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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