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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选调生徐州师范大学招考公告

江苏公务员资讯网 2010-01-14 10:10:5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201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0届毕业生选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目的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大力培养基层党政领导骨干和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选调推荐对象及数量

1.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300名。我校比例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2010届毕业生25名,其中研究生所占比例不少于25%,女生比例不超过30%;

2.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和海洋特色专业院校定向选调沿海开发紧缺专业应届研究生50名;

3.选调对象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

4.具体的职位信息见附件1。

三、选调生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组织纪律观念强。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应为2009年12月31日前);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3.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在大学期间担任过班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非英语、体育、艺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考试分数在425分(含)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不低于36分(100分制)或256分(710分制);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已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硕士研究生符合学校学位外语要求;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符合上列六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注重选拔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型工业化、现代科技、国际经济、城市规划、生态保护、资本运营、服务外包、文化产业、政法工作和社会工作等方面要求的毕业生。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考试考察并确定推荐人选,在经过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后,由省委组织部考察并最终确定选调人选,具体程序是:

1.公布条件。各学院在毕业生中公布选调生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及办法。

2.公开报名。由各学院党委(总支)组织报名工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到各学院党委(总支)报名。由学院党委(总支)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学院公示两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学院最终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3.材料上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到各学院党委(总支)自愿报名,填写选调生推荐表,在学院党组织初步考核、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就业指导中心。学院报送的材料包括:《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附件2,经学院党组织审核盖章)、选调生推荐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贴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经学院党组织审核盖章)、学生成绩单(经教务处审核盖章)、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经教务处审核盖章)、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经学院党组织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经学院党组织审核盖章)及相关自荐材料。所有材料于2010年1月19日17:00前上报至就业指导中心,其中《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请发至邮箱:。

4.资格审查。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5.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将对确定的初步人选集中进行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者,经考察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后,确定学校候选人名单。

6.校内公示。对确定的学校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全面征求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上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7.省委组织部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按规定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反馈学校。

8.网上报名。学校将通知通过省委组织部资格审查的人选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9.公务员考试。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将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考试科目为江苏省国家公务员A类考试。选调生推荐人选不能同时参加其它公务员职位的招录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江苏省选调生面试和考察人选500名,沿海开发紧缺专业定向选调生面试考察人选75名。

10.省委组织部考察面试。考察面试人选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到学校对人选逐一进行考察了解和面试,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试行)》,对笔试、面试、任职、奖励等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

11.组织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江苏人事网站进行公示。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高校毕业生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按照学生的分配去向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五、分配原则

选调生分配根据江苏省各地对人才的结构需求,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到基层后可安排担任一定领导职务。

六、我校选调工作时间安排

1.1月14日—1月18日,宣传发动、公开报名(各学院组织);

2.1月19日17:00前,各学院党委上报推荐人选到校就业指导中心;

3.1月20日,学校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

4.学校对初步人选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学校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进行公示;

6.学校将最终推荐人选名单上报省委组织部。

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七、有关要求

1.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对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各学院要学好文件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全面的把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中,妥善安排报名工作。

3.今年的选调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我校2010年选调生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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