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系统相关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和职数
1、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文秘工作人员6名。
2、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律工作人员1名。
3、市政府老干办工作人员1名,男性。
二、入选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能力素质,服务意识强,勤奋敬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3、大学本科学历,身体健康。
4、文秘工作人选必须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讲话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3篇以上,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法律工作人选必须具有B类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法律工作两年以上。
6、年龄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选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办党组会审定、试用与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名资格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的方式,于2010年元月28日前到市政府办政工科报名(联系电话:、)。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名登记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3张一寸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报考法律工作人员职位的还需带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上要填写清楚报考的职位。
(二)资格审查。市政府办公室政工科负责资格复查,审查合格者于2月1日前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依据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写作和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
(四)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患有器质性炎症、病病和传染性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者,不再列为考察对象。替补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入围者,确定为考察对象。2010年2月下旬,组织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经历等情况,重点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能力素质和发展潜质。
(六)办党组会审定。3月上旬,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综合分析排队,提出建议意见,报办党组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公示7天。
(七)试用与调入:公示结束后,拟调用人员统一由办党组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半年。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如不合格则回原单位。
附件:
郴 州 市 人 事 局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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