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乡镇公务员农业农村备考资料: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导语】以下是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农村备考资料“村民自治制度的特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中公教育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公基备考栏目。
【考点】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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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演练部分
【试题演练】
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
A.“三个民主” B.“四个民主”
C.“五个民主” D.“六个民主”
【答案】B。解析: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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