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公务员报考政策答疑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20日至1995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须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3年5月20日):
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工作未满6年服务期的在职公务员;
2.现役军人;
3.录用未满3年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被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认定有违纪行为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无正当理由离职等原因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3、此次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考人员范围是什么?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考的职位,详见职位表户籍栏内说明;普通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下同);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报考专项职位的工人,是指自治区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一线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优秀工人,或在生产一线管理岗位的人员。
报考专项职位的农民,是指具有新疆农业户籍,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及以上的农民。
上述人员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人、农民从业时间涉及时限的,均截止至2013年5月20日。
4、限制报考的人员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工作未满6年服务期的在职公务员;2.现役军人;3.录用未满3年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5.被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认定有违纪行为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7.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无正当理由离职等原因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时间界限截止到2013年5月20日。
5、哪些人员不能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一、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六、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七、有过吸毒史的;
八、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九、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与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十、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6、工人报考专项职位的要求是什么?
答:报考专项职位的工人是指自治区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一线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优秀工人,或在生产一线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其中,在自治区不同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的期限可连续计算;在生产一线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时间也可连续计算。
7、农民报考专项职位的要求是什么?
答:报考专项职位的农民,是指具有新疆农业户籍,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及以上的农民。
8、报考人员资质条件的时间界限怎么把握?
答:凡符合考试录用公务员条件的上述人员取得户籍、基层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人、农民从业时间涉及时间界限的,均截止到2013年5月20日。
9、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报名、公告、公示在哪些网站进行?
答:网络报名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具体报名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公告、公示、政策解答主要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党建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以及招考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
10、非新疆户籍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答:可以报考的非新疆户籍人员包括:1.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4.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6.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此外,《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中还有一些面向全国招考的职位,也可选择报考。
11、报考人员怎样报名?怎样资格初审?
答: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初审主要通过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并按照提示和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是在考生诚信的前提下进行的。网络资格审查时计算机报名系统以考生填报信息为准,自动审核生成初审结果。在后续的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后的试用期管理等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即予取消相应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2、关于“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怎样理解?
答:招考职位要求“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体对应中如有疑问的,可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咨询。
13、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怎样界定?
答: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符合上述情形的,时间界限截止到2013年5月20日。
1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哪些职位?
答: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既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项职位”,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非专项职位的其他职位。
15、中共党员是否包括预备党员?
答: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16、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面试入闱的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户口本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如:HSK、MHK相应级别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职位所属单位和所在地(州、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地址进行资格复审。
普通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17、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报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已经毕业但因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原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和助学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18、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注意哪些事项?
答:报考公安机关(含特警)、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一是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并计入笔试总成绩。二是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三是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中,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医学、心理矫正、狱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教学等职位的考生,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请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认真阅读《招考简章》有关内容,并注意相关要求,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报考。
19、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标准是什么?
答: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即:
30岁(含)以下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米;
31岁(含)以上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3"4、1000米跑≤4'35"、纵跳摸高≥2.65米;
30岁(含)以下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米;
31岁(含)以上女性:10米×4往返跑≤14"4、800米跑≤4'30"、纵跳摸高≥2.3米。
其中,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
20、报考人员体检复检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精神,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复检的具体规定包括:一是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二是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三是体检实施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四是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但应报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21、本次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5月20日10︰30—27日18︰30。
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按照网上提示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2.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5月19日10︰30—5月26日18︰30。
报名现场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缴费
时间:2013年5月21日10︰30-28日18︰30。
具体方式按照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招考报名有关要求进行。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22、此次考试每个环节的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网络报名及其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5月20日10︰30—27日18︰30。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5月19日10︰30—26日18︰30(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缴费时间: 2013年5月21日10︰30-28日18︰30。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按照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招考报名有关要求进行。
(二)笔试时间
2013年7月6日-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3年8月6日10︰30。
(四)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8月15日—17日,每天10︰00—18︰30。
(五)面试时间
2013年8月20日—24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5︰30正式开始。
(六)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时间
2013年8月25日起。
(七)公示时间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随即进行公示。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3、此次面向社会招录多少名公务员?
今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7760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田地区党群机关、政府系统计划招录866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录职位主要为地州、县、乡机关和自治区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以及部分区级机关的特殊职位。
24、公开考录有哪些程序?
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部分职位须进行专业测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25、是不是每年都有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
是的,各州市地和省以下垂管单位,每年公务员考录,要拿出考录计划的15%,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考录的职位不限专业,资格条件设置要符合实际。符合定向考录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26、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能否报考?
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资格条件。
27、报考年龄及其它时间界限截止时间?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20日至1995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8、 报考时有关于回避的问题?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如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29、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依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有关规定不能报考。
30、因违纪被列入国家公务员局《违纪人员信息库》的考生能否报考?
在公务员考录中因违纪被列入国家公务员局《违纪人员信息库》的考生,不得报考。
31、关于笔试加分问题
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2、若有其他问题如何解决?
答:若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
涉及报名技术方面的问题,可电话咨询《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技术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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