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

首页 >农村信用社 > 备考资料 > 笔试技巧 >

2020农信社招聘考试公共基础试题库:公共基础模拟题(8.11)

中公教育 2020-08-11 09:54:59

相关推荐>>>

2020农信社招聘考试公共基础试题库:公共基础模拟题(8.6)
2020年7月份农信社公基测试题目汇总

58. 下列民事活动中,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实施的是:

A.办理结婚登记 B.演出

C.订立遗嘱 D.订立买卖合同

59.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是:

A.物权法定 B.物权私有 C.公示公信 D.一物一权

60. 甲、乙拥有分别占20%和80%份额的共有土地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房屋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

B.乙、丁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

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答案解析:

58.【答案】D。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163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结婚、离婚、收养、立遗嘱、演出等,均须由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代理。故本题答案为D。

59.【答案】B。解析: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公示原则,所以ACD属于物权法原则,B不属于。故本题答案为B。

60.【答案】C。解析: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乙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的共有人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次承租人作为承租人的一种,为了保护其生存权,满足优先购买权条件的,也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所以,丙和丁均有优先购买权,只是乙的优先购买权优于他人。故本题答案为C。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信息

微信咨询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猜你喜欢换一换  

 直播课堂

2021宁夏黄河农商行招聘公告解读系列讲座

宁夏2021宁夏黄河农商行招聘公告解读+岗位剖析

农信社 |04-20 04:55

免费
中公农信典藏50000题【宁夏】

宁夏2021宁夏黄河农商行招聘公告解读+岗位剖析

农信社 |04-20 04:55

¥1.1
农信精典课,加群591957821领答案

全国系统讲解

农信社 |06-23 07:00

¥11

 图书教材去APP查看更多图书

备考工具
退出

农村信用社<

进入频道首页

考试信息

招聘信息 报考指导 考试快讯 信息汇总 考试科目 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面试信息 常见问题

考试题库

面试 笔试 每日一练

备考资料

笔试技巧 面试技巧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