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古蔺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选用派驻定点医院驻院代表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古蔺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决定公开选用派驻定点医院驻院代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职位及名额
1.选用职位:古蔺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派驻定点医院驻院代表。
2.选用名额:全额事业编制人员4名。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
工作内容:派驻在我县定点医院,独立开展定点医院监督检查工作,服务参保人员就医过程,密切医保经办机构与“两定”机构、参保人员之间的联系。
工作地点:我县定点医疗机构,主要在县城内医疗机构。
三、选用范围
古蔺县各乡镇合管站或卫生事业单位全额拔款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用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责任心强。
3.具备医(保)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严格按照《古蔺县医疗保险管理局驻院代表管理暂法》履行驻院代表职责,出色完成驻院代表工作任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临床工作经验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选用。
6.熟悉医院业务流程,有一定的医院检查经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能力及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24日-2014年1月9日。现场报名,报名具体时间为报名期间内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卫生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到古蔺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报名(详细地址:古蔺县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人:明春艳,电话:)。
六、选用程序和方法
1.资格审查及面试。由古蔺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参加面试。
2.实践考试。面试合格者,实践考试一周,期间独立在定点医院开展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对策意见,合理测算2014年的控费指标(总控费用、次均费、人均费用等)。实践考试满后县医保局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考核,确定试用人员。
3.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确定为选用人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合格并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七、相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选用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选用纪律,按照人事选用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选用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选用资格;对违反选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报名表所填写有关情况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因报名者填写虚假信息的一律取消选用资格。
4.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本公告由古蔺县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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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
古蔺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开选用定点医疗机构驻院代表工作人员报名表
古蔺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定点医疗机构驻院代表管理暂行办法
定点医疗机构驻院代表工作内容及考核计分标准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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