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高新区社会福利中心招聘备案制医务人员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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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福利中心招聘备案制医务人员4名公告已发布,小编整理本次招聘报名注意事项方便广大考生参考阅读,更多江苏医疗卫生招聘信息尽在中公医疗卫生人才网。
1.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缴费清单、档案关系托管等证明之一)、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3.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6.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考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民政局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7.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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