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济宁市直公立医院招聘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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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18年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料核对,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审核不予通过。招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2.网上查询
查询时间:2018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确认,下载打印《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市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8年5月2日9:00-5月5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8年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市属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审查
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向市卫生计生委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市直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8年4月8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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