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丽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人员更正公告(2019第10号)
根据5月31日发布的《2019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2019第10号),原定于报考条件中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更改为“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更正《2019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2019第10号)的公告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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