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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20人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7-13 10:33:4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经我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原新疆煤矿总医院,始建于1958年10月。2010年8月交由卫健委(原卫生厅)直属管理,更名为自治区职业病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以职业病防治为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医院系国家胸痛中心、自治区职业中毒应急处置专业队、自治区职业病诊断治疗质量控制中心、自治区卫健委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委员会办事机构、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石河子大学公卫学院硕士生培养点)、实习医院、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心脏中心(心内科、心胸外科)、创伤骨科中心(骨科)、断指再植中心(显微外科)、职业尘肺病治疗中心(职业病科)系我院重点特色专科。目前,作为自治区核辐射事件医学救援基地也在积极建设中。

医院为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面向全区开展职业病临床诊疗工作,承担突发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治任务;开展职业病防治医学研究,指导基层职业病诊疗工作;承担自治区职业病防治专业培训、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面向社会开展综合医疗卫生服务。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五)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2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者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应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其他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jw.xinjiang.gov.cn/,下同)同步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期限为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2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7月2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人事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168号)

4.联系人及电话:陈美娟  闫文瑜

 联系电话:0991-4535017                                  

5.报名材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打印并贴照片(附表2),身份证、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中级资格证、聘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培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其他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书写工作小结一份。

6.专业参考范围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7.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因本人原因填报错误产生后果由本人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8.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20年7月23日--7月30日。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上公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http://wjw.xinjiang.gov.cn/)。

2.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http://wjw.xinjiang.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http://wjw.xinjiang.gov.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以实际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5.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6.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7.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http://wjw.xinjiang.gov.cn/)上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六)体检

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七)考察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招聘人员。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将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http://wjw.xinji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八、招聘监督。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及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人:马和平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8521735

监督人:王萍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4536045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http://wjw.xinjiang.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http://wjw.xinjiang.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7月8日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007/0fca80800ec747618c930287002737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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