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首页 >医疗卫生招聘 > 考试信息 > 医院招聘 >

2021江苏南京市红十字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公告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08 17:37:02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医院卫生人员队伍,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南京市红十字医院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http://www.njshszyy.com)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7、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2531844835@qq.com;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拍照打包以“姓名+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2531844835@qq.com邮箱

(2)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1)个人情况简介;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

7)《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8)近期2寸免冠照片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网上报名提供的材料须和现场报名材料一致(扫描件或照片)。

2)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86641430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3)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18日09:00-12:00,14:00-16:00。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18日09:00-12:00,14:00-17:00。

3、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86641430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2)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242号红十字医院6号楼6楼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3)资格复审提供材料同报名提供材料,除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个人情况简介、工作经历证明、报名表外,其他报名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审结果当场告之本人。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与复审时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秦淮区卫健委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将由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公布,并由单位通知本人。

(三)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评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秦淮区卫健委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南京市红十字医院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从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025-86641430

秦淮区卫健委人事科:025-87753708

(二)监督电话:

秦淮区卫健委:025—87753712

点击下载>>>

1.2021年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

2021年11月8日 

原标题: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111/t20211108_3182886.html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医疗卫生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信息

微信咨询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猜你喜欢换一换  

 直播课堂

2022年事业单位医疗岗考情分析会-5月14日笔试

安徽2022年事业单位医疗岗考情分析会-5月14日笔试

医疗卫生招聘 |02-12 07:00

免费
2022新版四川医疗《卫生公共基础》图书讲解

四川卫生公共基础图书讲解-卫生法律法规

医疗卫生招聘 |02-15 07:00

¥12.12
2022宁夏医疗联考(E类)-医编启蒙计划

宁夏思维启学课-10秒定位数量的秘诀(数量关系)

医疗卫生招聘 |02-16 07:00

免费
2022宁夏医疗联考(E类)-医编启蒙计划

宁夏思维启学课-病理药理核心知识点延伸

医疗卫生招聘 |02-16 07:00

免费

 图书教材去APP查看更多图书

备考工具
退出

医疗卫生招聘<

进入频道首页

考试信息

卫生人才招聘 考试政策 信息汇总 报考指导 医院招聘 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 成绩查询 考试大纲 面试信息 笔试通知 资格审查 公示 岗位表

备考资料

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 临床 护理 中医 药学 面试资料 预防医学 难点解析 中药学 口腔学 麻醉学 检验学 康复治疗学 医学影像学 卫生政策法律法规 医学心理学 医学伦理学 考试经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题库

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 面试 历年真题 职业能力测验 医学基础知识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