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甘肃平凉市基层公安机关调剂增编考录人民警察试点工作安排意见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市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省委《贯彻意见》(省委发[2004]17号),按照省委领导指示精神,在全省范围内给基层公安机关调剂增编和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决定在平凉市先行试点。为使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领导的重要指示,按照面向基层、固本强基的要求,切实解决基层一线警力不足的问题,有效增强基层一线单位的实战能力,通过编制调剂、招考录用等工作,为全省增编考录人民警察工作探索有效途径和成功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警力下沉、加强基层一线实战能力的原则;坚持编制总量控制、编随人走,以调剂为主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 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2006年计划为平凉市公安机关调剂增编考录人民警察513名,其中:从现有县、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乡(镇)事业单位干部中考录152名(教育、卫生单位干部除外),在营职以下军转干部中选拔安置13名,其余348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具体职位、计划分配见附表)。
(一)编制解决办法
1、从2005年行政机关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中调剂60名;
2、给全市公安系统97名工勤人员新核定事业编制,置换所占的97名政法编制;
3、从全市县、乡(镇)调剂编制152名,录用后编随人走;
4、接收2006年营职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军转干部13名,带编进人;
5、从全市乡镇事业编制空编中调剂解决191名。
(二)招考职位和计划
除军转干部之外,共考录人民警察500名,其中面向县、乡(镇)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干部考录152名(县、乡镇公务员仅限非领导职务人员);面向社会考录348名(公安男228名,公安女42名,公安交警男54名,公安交警女10名,法医14名)。
县、乡(镇)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报考人数达不到报考计划,可在报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中依次录取。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献身基层公安事业。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含200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6;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平凉市生源或具有平凉户籍。
6、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区)职位,以县(区)划线录取,但生源不足的县(区)允许外县(区)考生报考;交警、法医职位面向全市考录,不受县(区)生源地限制,录取时单独划线,统一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⑴、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⑵、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⑶、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⑷、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⑸、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⑹、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五.一”节前报三天,2006年4月28日至30日;节后5月8日至10日报三天,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17点,统一在市人民会堂报名。
报名时,县、乡(镇)在编在职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持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和身份证、毕业证; 200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出具的介绍信、学生证和身份证;其他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单位介绍信报名。报名时还须交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及有关材料,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8张,报名费150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省考录办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市考录办负责其它组织实施工作。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四科,每科均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2006年5月27日
上午: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2:30--5:00 《申论》
2006年5月28日8:30--10:30 《公安基础知识》
5月23日至26日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面试:面试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暂行规定》执行。笔试结束根据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考生最终考试成绩按笔试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并计算(即笔试总成绩 4 70%+面试成绩 30%)。考试成绩由市考录办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分中加10分或5分,但不累计加分。
(1)根据甘人发[2004]59号文件,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满一年,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报考的加5分(含2003年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同类人员)。
(2)根据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考的加5分。
(3)公安系统中的革命烈士、英模、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报考的加10分。
(六)体能测评: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测评实施规则组织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考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计划名额1:1.5的比例确定。
体能测评采用记分办法,共4个项目,每项2.5分,共10分。四项体能测评成绩合计不到7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每个项目测评不达标的,按相应标准扣分,扣分标准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每低于达标成绩1秒扣0.05分;男子、女子10米 4往返跑低于达标成绩1秒扣0.1分;引体向上每少于达标成绩1个扣0.31分;立定跳远每少于达标成绩1厘米扣0.1分;仰卧起坐每少于达标成绩1个扣0.1分。(七)心理素质测评
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省级统一招警中开展心理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结合体能测评达标情况以及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考核政审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按照省考录办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十)录用
经考试、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体检及考核政审合格者,由市考录办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结束写出录用报告,填写《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结论汇总后连同毕业证、身份证和本人档案,一并报省公安厅审核后,由省人事厅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县乡镇公务员除外)。
四、方法步骤
根据省委领导要求,试点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7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底以前对全市各县增编考录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和论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省考录指导小组审定。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8日至5月10日完成报名工作;5月中下旬完成资格审查、笔试工作;6月份完成面试、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体检和政审工作;7月上旬以前完成审核审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考录结束,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组织领导
为了把省委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增编考录人民警察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平凉市增编考录人民警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我市的试点工作。
组 长:马学军 市委副书记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志勋 市委副书记 组织部部长
吴定军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万治贵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田志明 市人事局局长
张 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安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苏友义 市纪委副书记
李正清 市人事局副局长、人才中心主任
闫熙荣 市人事局副局长、编办主任
胡正华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办公室主任:田志明 市人事局局长
副主任:李正清 市人事局副局长、人才中心主任
胡正华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人事局、公安局抽调,市纪委(监察局)及人事局纪检组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几点要求
(一)把握政策,稳步推进。在增编考录试点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人事、编制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特别是对编制和招考录用人员,要坚决按照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切实做到执行政策严格,工作措施缜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增编考录人民警察指导小组请示汇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人事、公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增编考录试点工作,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跟踪协调、检查指导,人事、编制、公安部门要通力配合,全力以赴抓好此项工作。
(三)顾全大局,严肃纪律。 在这次增编考录人民警察试点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违纪行为,要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警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警法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