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湖南调整省交警总队公务员招考部分职位计划及体能测试有关问题
2007年交警总队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其中部分职位未达到1:5开考比例的规定。根据你们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招考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复函如下:
一、计划调整
1、同意核减交通民警(05)计划7个,核减交通民警(12)计划2个。
2、同意将以上核减的9个计划并入交通民警(10)。
3、同意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交通民警(15)、(16)职位开考。
4、为使考生素质,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批准同意开考的,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方可进入下一程序。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本次参考者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分数之和的平均值;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将在体检后进行,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引体向上(男子项目)、仰卧起坐(女子项目);1000米(男子项目)、800米(女子项目)跑。考生按性别要求通过三项视为体能测试合格。
湖南省人事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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