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省榆林市交警支队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为更好的维护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交通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招聘交通协管员100名,其中男性85名、女性15名,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将协助交通民警开展各项交管业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招聘条件:具有榆林市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的未婚青年。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 27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在交警系统连续聘用3年以上(需出具单位证明)的男性年龄放宽至30周岁,女性年龄放宽至28周岁。
3、公安、法律专业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时间、办法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3 日至16 日。
2、报名办法:报考者请登陆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和“考试报名系统”,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者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并于19日至22日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注:报名时请提前办理好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e时代卡,并确认卡内余额大于等于120元人民币。)
3、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交通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等,总分100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
考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 10月 24日上午9:00-11:00。考生须携带准考证、长期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总成绩男性前85名、女性前15名考生,持与准考证同底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户籍本、就业报到证(以上证件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不持报到证。),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公布成绩时通知。
五、体检、政审和聘用
按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人员。若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可按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招聘信息见《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咨询电话:。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3、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如本人同意,可继续留用;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如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自愿解除合同。
4、聘用办法及待遇:招聘人员按人事代理项目要求,由市交警支队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代理期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代理人员的工龄计算、党组织关系接收、落户、职称定级、代缴社会保险等工作;被聘用人员与市交警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合同鉴证;薪酬执行协议工资即每月520元,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400元。聘用人员工作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年增加月工资100元并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及生育保险待遇,各类保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不愿参保的,本人应出具书面材料。
点击下载: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榆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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