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0年公安机关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及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第二批考察通知
根据《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湖北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2010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及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第二批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合格,递补入围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第二批考察对象。考察期间,对考察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公示方式及时间
报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管支队和全省有关市州县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考察,报考市州县公安机关的考 生由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负责考察。考察和公示时间为11月5日至11日。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主动与考察单位联系,积极配合考察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各有关考察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武汉市公安局政治部
黄石市公安局政治部
襄樊市公安局政治部
十堰市公安局政治部
荆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宜昌市公安局政治部
鄂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荆门市公安局政治部
黄冈市公安局政治部
孝感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2
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恩施州公安局政治部
仙桃市公安局政治处
考察和公示期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分别设立咨询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如发现拟录用人员有影响录用的问题,请实名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点击下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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