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考试

首页 >警法考试 > 招警考试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2011年辽宁公安系统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测试)公告

中公教育 2011-05-24 15:48:46

一、内容及标准条件

(一)资格审查

1、考生须按照职位要求,携带相应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1届毕业生须提供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须加盖院校行政公章或教务处公章,样式附后),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样式附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3、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计算机、英语、医师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四个计划”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以及2008年以前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因公牺牲证、革命烈士证、英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考生另须提供所属省级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样式附后)。

5、报考面向2011年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2011届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由学校统一出具,不再参加资格审查。

6、报考面向2011年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其他考生另须携带户口簿。

(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狱医等职位,单侧校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男子组按265厘米标准,女子组按230厘米标准,测试不超过三次。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报考面向2011年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不再安排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试。 

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以及体能测试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

总的时间安排为2011年5月27日至6月1日(6天),每天8时至17时。其中:

5月27日(周五),报考朝阳、葫芦岛地区职位的考生参加;

5月28日(周六),报考大连、鞍山、本溪、盘锦地区职位的考生参加;

5月29日(周日),报考抚顺、锦州、营口、铁岭地区职位的考生参加;

5月30日(周一),报考省厅机关(含辽河公安局)、沈阳、阜新地区职位的考生参加;

5月31日(周二),报考辽阳市公安局各分局以及辽阳县、灯塔市公安局职位的考生参加;

6月1日(周三),报考辽阳市公安局(不含分局和县局)职位的考生参加。报考2011年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不含2011届辽警专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

地点:沈阳炮兵学院军人俱乐部(沈阳市东陵区东大营街31号)。联系电话:。

路线一:由沈阳站乘27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即沈阳炮兵学院。(正常车程约60分钟)

路线二:由沈阳北站从惠工广场站乘27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即沈阳炮兵学院。(正常车程约45分钟)

路线三:由长客总站乘27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即沈阳炮兵学院。

三、考生递补

考生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而出现的职位空缺,从加权后笔试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递补考生名单及递补检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专业科目加试

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后,辽宁省公务员局、辽宁省公安厅将对专业科目考试人选进行专业科目加试。

专业科目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入场时间为8:00—15:00。

2、考生应着运动鞋和轻薄运动服。

3、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器材入场。

4、考生参检时,胸前佩有随机编号,不得自报姓名。

5、考生无论检查是否合格,必须按要求到各登记处登记。

6、审查、检查结束后,请考生从出口离场,严禁滞留。

7、审查、检查合格的考生请随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的发布。

六、咨询电话

辽宁省公安厅:024—

特别提示:请考生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并严格按公告时间、地点参加审查和检查。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场外谣传,谨防上当。

点击下载:

2011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文件类型: .doc 2011应届毕业生证明 (24.50 KB)
2009、2010年毕业生未就业证明.doc
文件类型: .doc 2009、2010年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24.50 KB)
辽宁省公安系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
文件类型: .doc 辽宁省公安系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2.00 KB)
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xls
文件类型: .xls 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644.00 KB)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警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警法考试信息

微信咨询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猜你喜欢换一换  

 图书教材

备考工具
退出

警法考试<

进入频道首页

招警考试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公安文职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辅警考试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高速公路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法检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公安院校统考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书记员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