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招聘第二批交通协管员100名简章
为加强南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优化南宁市道路交通环境,经南宁市委、市政府批准,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由广西四方汇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往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面向广西全区范围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00名,要求为男性。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愿意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广西区内户口、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35周岁(即1976年11月31日起至1993年12月1日前出生)均可报名应聘。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报名者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无重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曾有被判过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凡符合本次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可在广西人才网()上注册报名,并下载打印《广西四方汇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011年南宁市公安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保存。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11月25日。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待定。
三、招聘程序
(一)面试
面试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参加面试者要准备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近期全身彩色生活照1张。以上材料审核合格后,各复印件1份交与工作人员存档,按到场先后顺序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
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体检
委托市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
体检合格者,登录广西人才网()下载填写《广西四方汇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011年南宁市交通协管员考核政审表》,由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审查、签定意见并盖章后,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广西四方汇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817室,邮编:530021,联系电话:,传真:。
当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时,按总成绩等额延替。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四)候聘
凡参加此次招聘面试成绩为60分以上而未被聘用的人员,按成绩从考试至低分的原则录入候聘库。一年内,如南宁市确属急需补充交通协管员的,按规定程序组织候聘人员开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四、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用工及聘期
本次招聘的交通协管员为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性岗位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进行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纳入南宁市财政予以保障。拟聘用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为交通协管员的,与广西四方汇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其中试用期为二个月),统一派遣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协助管理交通工作。二年期满后,在政策许可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二)管理及考核
派遣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交通协管员,由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日常培训、勤务安排、指挥、管理、考勤等,对不符合条件或不适应协管员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提出解聘建议,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安部和自治区公安厅有关文件规定,交通协管员不属于人民警察编制,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交通警察指导下从事道路交通管理相关工作。
(三)工资及待遇
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社会保险约500元(含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为交通协管员的,其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奖励550元+加班费(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约500元(含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统一配发执勤服装和执勤装备,食宿自理。聘用人员的人事行政、工资、社保、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等,由广西四方汇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
五、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培训机构。
点击下载:
广西四方汇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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