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招录35名合同制辅警简章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决定从近几年复员退伍军人中招录部分优秀人员到公安机关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录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目前总共招录35名复员退伍军人。其中男性25名,女性10名
二、用工性质
根据有关政策,本次招录人员为合同制性质。合同期为三年。
三、招录条件
1.近几年的部队复员退伍军人。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家庭住址在营口市内(站前、西市两区)。
6.身体健康无残疾。
7.政治可靠无劣迹。
四、录用方式
所有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市人社局、公安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一般法律常识及2011年时事新闻。录用按照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排序。考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与现在岗辅警相同,即月工资为1200元/月。
2.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待遇。
六、报名时间及手续
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地点在营口市人才市场(盼盼路中段、长客站西斜对过)。本人持身份证、复员退伍军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联系电话: 人社局 公安局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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