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消防部队招收54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警公告
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现将贵州省消防部队2012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入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名额:全日制本科2012年应届毕业生54人(男生)。
二、招收条件:(一)符合《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政治合格,年龄24周岁以下(截止2012年8月31日),身高1.65米以上;(二)招收专业: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医学、管理学。
三、入警待遇:经严格考核合格后,授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相应警官警衔,任免相应警官职务。
四、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12月20日8:30—17:00于贵州省消防总队(贵阳市沙冲南路198号)一楼大厅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五、注意事项:(一)报名手续: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登记表、学籍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底色为红色);(二)不属于招收对象: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三)具体招生简章由贵州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备索。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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