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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公开遴选人民警察的公告

成都人事考试网 2013-04-26 13:02:12

为适应我市交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成都市以外公开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的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具体职位和名额详见《成都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具有公务员身份成都市以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或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转警条件详见附件2);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日以后出生);有特警、警卫工作经历的公安民警年龄可以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76年5月2日以后出生);

3、具备两年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历,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4、男性身高在1.70以上,女性身高在1.60以上;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由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函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尚处于试用期的;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时间:2013年5月2日至5月3日(9:00-17:00);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遴选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2013年成都市公安局公开遴选考试报名表》(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正反双面,贴上照片)一式两份;③学历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印章);④单位同意参加遴选证明材料(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加盖印章;⑤本人彩色免冠1寸照片一张。

(三)发放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者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行为,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4日。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一科):公安基础知识与公安交通管理知识。

3、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5日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5月6日。

2、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名额2倍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果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职位遴选1:2比例的,相应调减遴选名额。

3、面试地点及面试具体要求于2013年5月5日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于2012年5月6日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公布。

(二)体检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7:30,进入体检人员统一在成都市公安局(文武路136号)大门口集中后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无法做出体检结论的,视为不合格。

(四)体检结论将于2013年5月8日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公布。遴选单位或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成都市公安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办理调动。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此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监督电话:成都市公安局纪委)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四川招警考试 招警考试网

点击下载:

成都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

转警条件

2013年成都市公安局公开遴选考试报名表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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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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