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分宜县公安局选调9人公告
为充实我县公安队伍力量,根据有关规定,分宜县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9名新余籍正式公安民警(选调后赴基层所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范围
全国公安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公安民警(不含铁路、民航、林业、司法等行业公安)。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志愿在分宜县公安长期工作的公安民警。
2、经公开考录的具有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含铁路、民航、林业、司法等行业公安)的正式在编在岗公安民警(科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公安类专业的可放宽到专科以上学历)。
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6、父母或夫妻一方落户在新余市辖区内的(同等条件落户在分宜的优先)。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0日至24日。
报名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公安局政工室407室。邮编:336600,联系人:郭海平,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分宜县面向县外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学历学位、技能培训、执业资格以及立功受奖荣誉证书等能够证明专业资格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负责实施。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2:1(含2: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根据报名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缩减选调计划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理论测试内容:江西省公安厅下发的《2014全省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理论考试题库(一)》即公共知识部分。
时间:2014年9月26日上午9时,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理论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体能测试
根据理论测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确定前18名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100米;(2)1000米(男子)、800米(女子);(3)10米×4往返跑;(4)立定跳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计分。
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9时,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四)体检
根据理论测试和体能测试的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
如体检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第10名起由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政审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选调对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等方式,对拟选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对选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选调对象必须在政审(考核)前一周内,持《分宜县面向县外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征求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调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第10名起由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补录为选调对象,列入政审(考核)范围。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调配
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委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新选调的公务员按科员职务重新确定,原职务和级别不再保留。选调后,在分宜县公安局最低工作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原标题:分宜县公安局2014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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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面向县外公安机关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doc
分宜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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