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炎陵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0人公告
炎陵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全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收数量和方式
向全县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炎陵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二、 人员要求
1、身高165厘米以上,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未婚男性公民。
2、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当地公安机关证明),政治审查应符合《湖南省消防部队招收专职消防队员政治条件》。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身体检查应符合《湖南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专职消防队员身体条件》的标准。
4、退役军人及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和职业院校的消防、汽修、新闻、计算机、摄像、体育和文艺等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岗位职责
录取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派驻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下属中队担负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根据执勤任务采取轮休制,每月休息不少于2天。
四、相关待遇
1、月收入包括: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工资制度,由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节日补贴组成,增发一个月的奖励工资。月平均收入约人民币2800元。
2、工作期间的生活实行伙食补贴制,伙食标准比照消防部队普通消防站义务兵标准执行(21元/人·天,不发给个人)。
3、统一配发制式服装,佩戴领章、帽徽,按季节发放服装、被褥、鞋帽等(服装式样、供应标准按湖南省消防总队要求执行,每年3000元标准)。
4、每周休息2天,不能保证休息的按照国家加班补助标准补助。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晚婚假和陪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录取后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参照现役消防队员标准,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6、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五、招收、录取及合同签订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检、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予以录取。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培训津贴(1300元/月)。未通过培训上岗的不予发放。
录取人员统一与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有意者请于2014年10月25日之前带两张免冠一寸照片、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炎陵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报名地址:炎陵县公安消防大队(炎陵县霞阳镇高水桥)二楼警务接待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雷文亮
(原标题:201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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