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克东县公安局招聘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工作,推进平安克东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公安助理员,具体从事不执法、不泄密的公安辅助性工作,并实行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员额
这次招聘的公安助理员30人,统一分配到乡镇派出所和110指挥中心等基层一线实战部门。其中:克东镇第一派出所5人,克东镇第二派出所6人,宝泉镇第一派出所2人,宝泉镇第二派出所2人,玉岗镇派出所3人,昌盛乡派出所2人,乾丰镇派出所2人,润津乡派出所3人,金城乡派出所3人,均为男性;110指挥中心2人,女性。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热爱公安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应具有我县城镇或农村户籍且属县内常住人口;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双眼裸视力不低于1.0;身高男性在1.70米以上、女性在1.60米以上;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学历为全日制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优秀退伍军人,其中警校毕业生、优秀退伍军人以及居住在乡镇派出所所在地的人员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亲属中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被判处刑罚或参加邪教活动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者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助理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按考试成绩1:1的比例和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由考试到低分依次录用,额满为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2日至11月6日下午16:30之前。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新办公楼5楼504室。
3、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联系人:杜宜峰;联系电话:。
(二)考试:考试由县人社局和公安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的合格人员进入到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方能确定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如遇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于当日早晨7点空腹到县公安局门前集合,由考务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
(四)政审:由县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政审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五)录用。对确定录用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暂定为一个月。
五、待遇及管理
被录取的公安助理员上岗后须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额为1200元,外加“三险”;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个人因疾病、伤残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的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违法违规的录用人员,也可以随时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时的待遇给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原标题:克东县公安局公安助理员招聘公告)
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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