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疆英吉沙县招聘公安协警公告
为解决我县公安系统警力不足问题,经报请县委领导同意,本着“从优待警、择优考录”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协警(其中:网格化巡逻防控协警37名,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若干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考原则
招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网格化巡逻防控协警37名(其中男32名,女5名),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若干名;依照考核总成绩及政审、体检结果择优招满37个网格化巡控协警岗位后,自愿从事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工作的,择优补充到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岗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5、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1996年12月1日前出生)30周岁(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以下,现任警务室协警报考网格化巡逻防控协警、退役士兵、保安员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2月1日后出生);
6、民族不限;汉族报考人员户籍不限,民族报考人员户籍为英吉沙县常住人口;
7男,身高不低于1.65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1.0以上、无斜视、无口吃、色盲,身体健康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8、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9、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其他资格条件。
享受加分条件:
1、在反恐维稳斗争中有立功表现,受县公安局通报表彰的,每表彰一次,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
2、在反恐维稳斗争中有立功表现,受县委、政府通报表彰的,每表彰一次,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3、在反恐维稳斗争中有立功表现,受喀什地委、行署或喀什地区公安局通报表彰的,每表彰一次,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4、在反恐维稳斗争中有立功表现,受自治区级以上通报表彰的,每表彰一次,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5、在英吉沙县公安局连续从事农村(社区)警务室协警工作且目前在岗,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满两年,在笔试成绩上加6分;满三年,在笔试成绩上加9分;最高加12分;
6、使用非本民族语言答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拘、捕、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拘、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11、英吉沙县公安局三年以内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协警。
12、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4年12月6日-8日)
在《英吉沙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http:∥)、英吉沙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英吉沙县公安局公示栏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及准考证领取(2014年12月8日至11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上午:10:00-14:00点,下午15:30-19:00(均为北京时间)。报名表由考生自行在英吉沙县政府信息网上下载打印。
2、报名地点:英吉沙县公安局政工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领取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4年12月11日到英吉沙县公安局政工室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领取。
5、要求:应聘者要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安排(2014年12月12日至15日)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2014年12月12日)
(1)笔试地点和要求: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要求:笔试采用维、汉两种语言命题,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入闱面试。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英吉沙县政府信息网、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英吉沙县公安局公示栏同时公布。
2、资格审查(2014年12月13日)
(1)面试入闱考生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考试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2)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到英吉沙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2014年12月14日)
在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行为举止等内容的基础上,侧重公安专业知识测试和协警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英吉沙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
4、体能测试(2014年12月15日)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2014年12月16日至17日)
1、体检(2014年12月16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指定在英吉沙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试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与政审(2014年12月17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程序,一是进行政治审查,由公安局出具政审报告;二是考察了解掌握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2014年12月18日-20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在英吉沙县政府信息网、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英吉沙县公安局公示栏同时公示。
(六)聘用和培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开始分配岗位,不服从岗位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对公示有异议并经调查认为不宜聘用的不予招聘,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报考同一职位参考人员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公安协警,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英吉沙县公安局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由英吉沙县公安局负责。
七、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期间的工资待遇:网格化巡逻防控队协警为1700元/月,由县财政承担;警务室(社区)警务室协警为1300元。其他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
八、监督及其他要求
由英吉沙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本方案由英吉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英吉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警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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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疆英吉沙县招聘公安协警报名登记表.doc
英吉沙县公安局
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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