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考试

首页 >警法考试 > 招警考试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2014陕西榆林招聘公安协警和交警协管员376名公告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2-17 14:54:51

根据《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陕人社发【2012】11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07】2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近期将为市公安局、公安榆阳分局、公安榆横分局和市交警支队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次为市公安局、公安榆阳分局、公安榆横分局和市交警支队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协管人员共计376名(其中:市公安局管理岗位66名、榆阳区公安分局管理岗位60名、榆横公安分局管理岗位20名、市交警支队管理岗位2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分配见一览表)。

二、岗位职责

(一)公安局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

1、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执勤等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参与“平安社区”的创建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防盗、防爆、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和检查;

3、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4、协助业务科室做好案件办理等公共服务工作;

5、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二)市交警支队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

协助榆林中心城区交通民警开展城区道路一线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程序

(一)招聘对象:

凡2014年12月15日之前为榆林市户籍且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岗位分配一览表)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遗传疾病史,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公安局管理岗位协管人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5日至1994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市交警支队管理岗位协管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15日至1996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5、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6、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1、报名与网上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8日

(2)报名网站: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3)网上报名和网上初审

A、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凭二代身份证并根据专业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B、网上初审。本次考试只初审照片,其它条件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要求自己判定,进入初选后,再进行复审。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

(4)考试缴费

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登陆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确认银行卡扣费成功),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2014 年12月29日24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人100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月5日至1月10 日登录报名网站的“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的视为本人放弃考试。

(6)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月11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复习大纲,考试成绩为百分制。依据应聘人员报考本岗位职数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

(2)资格复审。凡进入初选范围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市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参与。符合条件的初选人员确定为体检和政审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初选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管理聘用。

(一)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共服务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鼓励被聘人员积极寻找更合适的就业岗位。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用工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三)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500元(其中500元为考勤浮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

市公安局 联系人 张小东 联系电话

市交警支队联系人吕 翔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 联系人 徐彦江 联系电话

网络技术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

注:请报名考生在报考期间随时关注本网站;如遇到本网站有故障,请关注市政府网站信息。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公安协警和交警协管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4陕西榆林招聘公安协警和交警协管员岗位分配.doc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16日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警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警法考试信息

微信咨询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猜你喜欢换一换  

 图书教材

备考工具
退出

警法考试<

进入频道首页

招警考试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公安文职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辅警考试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高速公路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法检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公安院校统考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书记员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