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湘东区政府专职消防队招聘28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28名(其中下埠镇8名,其他乡镇各2名)。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的性质与待遇:所招聘的人员为湘东区公安消防大队签聘的合同制人员,实行单位与之合同化(动态)管理,不列入区编制内在职人员管理范围。被招聘签约的人员月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考核细则另行确定。在聘期间,由区公安消防大队为其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湘东区城镇未就业退役士兵,男性。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年龄为十八周岁(1996年12月22日及以前出生)以上、三十周岁(1984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
4、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体能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4年12月22日—12月28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到区消防大队领取《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区消防大队。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当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区消防大队报名,咨询电话:,联系人:刘德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消防大队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此次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体能素质测试
体能素质测试内容为俯卧撑,立定跳远,3000米长跑,满分100分 。
2.面试
按体能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招聘人员本职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与体能素质测试各占50%)。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体能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在体检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1.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由区公安消防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年底,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对所有招聘的消防队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缺额人员由区政府专职消防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条件随时增补,以保证队员总数不变,活力不减。
(原标题:湘东区政府专职消防队2014年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公告)
湘东区应急办
湘东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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