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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招聘协警员107人公告

成都高新人才网 2015-01-19 10:36:44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员1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协警员107名,其中:女性10名,男性97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二)男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月23日以后、1997年1月23日以前出生),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170cm以上;女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26周岁(1988年1月23日以后、1997年1月23日以前出生),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160cm以上。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协警员工作的。

(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4年1月23日以后出生):

1、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

2、具有公安工作需要的特长且持有相关专业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八)对持有A型驾照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月23日以后出生),身高适度放宽,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周五)-24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五楼)。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驾照和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高新区人社局、高新区公安分局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该比例内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和成都高新公安网()公布。

3.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并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4. 体能测试:根据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1:1.2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和成都高新公安网()公布。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

(三)体检与政审

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及学历的真实性等。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 协助民警开展接处警工作,完成法律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任务;

2. 在民警带领下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 协助民警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 协助民警开展抢险救灾、活动安全保卫任务;

5. 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做好常态化战备值班;

6. 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 体检政审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协警员身份为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2.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3.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月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通讯补助构成,试用期满转正后平均月收入不低于3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政策享受目标绩效奖,待遇从优。

4. 聘用人员参照人民警察的工作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接受正规警校培训。

咨询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028)、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2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公开招聘协警员公告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1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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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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