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治安巡逻队员招聘20人公告
为加强南溪区城区治安管理,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录 一批治安巡逻队员。现将公开招聘治安巡逻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治安巡逻队员20名。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南溪籍退伍军人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前科劣迹。
(二)性别、年龄、身高及其他条件: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净身高170CM以上,体重55公斤以上,高中文化以上,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01月21日至02月5日。
2、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三楼)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退伍证、户籍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后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区公安分局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注意事项:报名时区公安分局派专人负责身高测试,身高低于170CM一律不再进入考试及体检、政审程序。
(二)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1)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于2015年02月05日到南溪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领取面试通知单。(2)面试由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3)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品德等方面对所从事岗位的适应程度。(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聘用成绩计算:
聘用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1)根据聘用成绩高低,从考试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聘用成绩相同,武警退伍兵和具有大学本科文凭的优先。(2)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核
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南溪区公安分局领导批准同意,可在参加面试落选的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需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七)培训
公示结束后,由南溪区分局组织教官对合格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培训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展体能、技能等训练,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使用,合格者与南溪区分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三至五年一聘,聘期总共不超过10年。
五、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南溪区分局实行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单位承担费用),枕头、被子、床单洗漱用品自带,聘用期间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为1250元/月,夜班补助每天15元。每季度考核奖600元。按国家标准五险缴纳。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试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必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李 伟 邓 萄
原标题: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治安巡逻队员的公告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2015年1月21日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警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警法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