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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新建县政府招聘合同制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25人通告

新建县人民政府 2015-02-28 16:10:34

根据工作需要,新建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政府合同制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

2.招聘人数:共25人,其中战斗员岗位21人、宣传通信岗位4人。

3.工作地点:象山镇。

二、报考条件

1.岗位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战斗员岗位人员(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有驾驶证B照者优先(持驾驶证B照者年龄为25~35周岁);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及从事消防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3.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退伍军人、有企消队工作经验人员、警校毕业生、体校毕业生优先。

5.学历要求:战斗员岗位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宣传通信人员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并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身体检查不合格的;

(6)其它原因不适宜在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合同制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选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在《江南都市报》、新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等媒体发布,并印制招聘海报在我县各社区、行政村张贴。

2.招聘时间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新建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业一路),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9日~ 3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如应聘人员不足,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驾照、退伍证(其中有消防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5.体能测试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才有资格进入笔试、面试。

6.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处理等。

7.面试(占总成绩60%)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8.选聘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

9.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新建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县应急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工资、福利待遇、伙食费和服装费及经费来源

1.工资

(1)基本工资:试用期2000元/月,三个月后正式聘用2500元/月;

(2)按照相关政策办理社会保险;

(3)高危补贴:正式聘用500元/月。

2.伙食费

伙食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30元,由单位统一管理使用。

3.服装费

正式录用后,每人每年服装费2500元,由单位统一采购发放。

五、经费保障

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六、其它事项

1.本实施方案所称的合同制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是指聘用到新建县政府消防专职队伍的战斗员、火场通信和消防宣传员等,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火场通信和消防宣传等工作。

2.专职队伍人员在培训和试用期间实行全军事化管理,正式聘用后实行轮班双休制。

3.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5年新建县招聘政府合同制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通告

新建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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