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宁夏永宁县公安局人民警察选调10人公告
为优化永宁县公安队伍结构,推进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永宁县公安局将在全国公安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永宁县公安局以外全国公安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10名。
二、选调条件
1、具备录用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身体素质、政治素养等基本条件;
2、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民警察(铁路、民航、林业等行业公安除外);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
4、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自愿到永宁县公安局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公务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本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证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2)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县(市)级或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文件复印件、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永宁县公安局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3)报名信息及时在“永宁县公安信息网”上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查阅,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影响本人考察甚至录用选调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4)报名期间,选调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永宁县公安局政工室咨询。
(二)考察
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由永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永宁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
(三)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永宁县公安信息网”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调入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并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拟选调人员转任有关材料报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
联 系 人:苏如才、郭欣
联系电话: 0951—
0951—
原标题:永宁县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点击下载>>>
永宁县公安局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doc
永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宁县公安局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警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警法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