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乌苏市公安协警招聘94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治安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全市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协警。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
此次招聘名额为94名。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公安协警有关标准执行。公安部门提供食宿、发放服装。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自愿从事巡防、防暴处突、文秘、通信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前科。
(三)此次公开招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5日至1997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单裸视力在4.7(含)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cm-110)的15%。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4月24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报名地点: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点确认,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此次笔试为汉语答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 “哈、维、蒙、柯、锡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在我区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在笔试成绩加5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10:30-12:00。
笔试地点: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面试、体能测试
面试、体检测试同时进行,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体能测试入闱人员;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体能测试入闱人员;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体能测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体能测试入闱人员。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俯卧撑和1000米;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仰卧起坐和800米。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时一并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终成绩。
(四)体检
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试行)》及《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
(六)递补
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自主申请辞职的、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均达到公安机关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试用期为一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公安部门签订劳务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 “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整个考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乌苏市公安局)
(乌苏市人社局)
(乌苏市纪检委)
人社局联系人:朱丽娜
联系电话:
公安局联系人:黄晨
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5年乌苏市公开招聘公安协警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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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乌苏市公开招聘公安协警职位表.xls
2015年乌苏市公开招聘公安协警报名表.xls
乌苏市公安局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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