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城区交通协管员3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城区交通管理工作,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一批交通协管员,作为交通管理辅助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30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18-35周岁(具有交通协管员工作经验的年龄可进一步放宽),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伍军人、持C1驾驶证和熟练使用电脑者优先考虑。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警敏捷,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无各种传染病、其他明显不适病症和违法犯罪记录。
3.思想品德良好,综合素质较高,热爱永春的道路交通管理事业。
请有意参加应聘人员于4月27日前将个人简历(退伍证、驾驶证复印件)等材料直接送到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第(5)办公室,一经录用,待遇从优。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
本通告由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原标题: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招聘城区交通协管员的通告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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