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都温江区人民陪审员选任30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最大范围地开展人民群众参审议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之规定,温江区人民法院、温江区司法局决定在本区范围内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
全区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为30名。
二、选任条件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七十周岁以下;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任;
6、户籍在本区,能准时参加审判活动。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其他不宜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1、推荐、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温江区人民法院推荐,也可以本人向温江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2、考察、考核、任免程序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的程序办理。 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
四、人民陪审员的待遇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
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培训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推荐与申请时间自2015年5月4日起至5月20日止,地点:温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推荐单位或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推荐表、申请表,可在《温江信息公众网》上下载或直接到温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包括职业、政治面貌、身体状况、日常表现等(组织推荐的除外)。
(5)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六、其他事项
温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从即日起接受咨询。
联 系 人:马天翼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成都市温江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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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和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doc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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