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抚顺顺城公安分局辅助警察招聘30人公告
为创建顺城良好的治安环境,经顺城区委、区政府批准,现顺城公安分局招聘合同制辅助警察(以下简称”辅警”)30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有志青年。
2、只限于抚顺市城区户口。
3、年龄在20—3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男性身高1.7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双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五官、四肢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4、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对现公益岗位人员(含协警)及辞退的公益岗位人员(含协警)不在此次招录范围。
二、招聘人员的待遇与管理
1、辅警月基本工资1400元,并负责给予办理“五险”(个人保险承担费用,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2、辅警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任务,不具备执法资格。
3、辅警实行聘用制。三年为一个聘用期,首次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相关规定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截止到6月18日11点。地点:顺城公安分局政治处。
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自带黑色碳素笔,填写报名表,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体检、体能测试、电脑测试、政审、面试待定。
3、聘用。根据总成绩及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顺城公安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人:庞善东
咨询电话:
原标题:顺城公安分局招聘辅助警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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