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清流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福利待遇:
1、工资按不同岗位、学历、技能、工龄标准确定。每月2000元—3000元,工资由政府财政保障,消防员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公积金”。2、享受带薪年假,免费年度体检。3、政治合格,经审查批准,可申请入团、入党。4、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5、上班时间实行“上二休一”制度(上两天休息一天)。
任职条件:
1、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2、身高165cm以上,体重50kg以上,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3、高中及以上学历,有运动特长、技术专长、会做文字材料、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及持证驾驶员优先录用。
工作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辅助岗位与后勤保障工作,并根据消防部队工作需要,参与消防宣传。
报名方式:
报名所需相关材料请至县消防大队领取,节假日正常上班,欢迎有志青年来队咨询。联系电话:(中队长)。
报名地址:
清流县北大路266号清流县公安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
原标题:清流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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