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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珠海香洲区消安委办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20人公告

珠海人力资源网 2015-09-25 10:53:50

因工作需要,香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20人,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5年10月16日(周五)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3.地点: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大院内八栋101办公室。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33号;

4.报名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①《香洲区消安委办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⑥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⑦反映自身近年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2000字以内)一篇。

⑧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论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名单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才网 “政府招聘”栏公布)请于10月21日或22日工作时间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八栋101处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职位招聘总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如报考人数低于该比例的,由区消安委办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或降低比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不分专业,统一试卷)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与职位相关的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拟定于国庆节后安排(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后,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的前45名确定为面试人员(比例计算方式:面试人员=2×20<招聘文员总人数>+5)。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才网 “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请详见笔试成绩公布通知。

地点:请详见笔试成绩公布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珠海市人才网 “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待遇参照香洲区社会协管员标准执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户口接收及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香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香洲区消安委办研究解决。

原标题:香洲区消安委办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

点击下载>>>

1.香洲区消安委办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职位表.xls

2. 香洲区消安委办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报名表.doc

香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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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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