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吉木乃县招聘协警人员1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吉木乃县域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公开招聘协警员1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对象、条件
(一)招聘数量 2016年全县招聘17名协警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吉木乃县户籍, 年满18周岁以上的,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具体条件详见 《2016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职位表》。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名资格。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4、其他不宜进入公安协警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分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公示阶段。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3月22日通过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要求填写《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协警员报名登记表》,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特殊情况,经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协警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能低于1:2。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2,则由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协警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商议确定。报名地点:吉木乃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3月27 日北京时间12:00点整截止。报名联系人:古丽努尔 叶尔那克 联系电话:。资格审查由县组织部、人社局、用人单位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3、报名人员应持以下材料:本人户口薄、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家庭住址居住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出据的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
4、发放准考证。3月 27日北京时间18点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笔试内容由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等方面的内容)。
3、笔试分汉哈两种语言答题。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必须用汉语答题,初中和高中的毕业生自主选择语种。
4、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次日在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6、3月29日发放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面试人员确定办法:根据《2016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职位表》进行招聘,分别按照招聘岗位1:3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若岗位出现入闱人员达不到1:3时,按实际入闱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3、面试采用汉语答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待定。
4、面试成绩于次日下午在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五)体能测试
1、体能综合测试占总成绩的30%。
2、按面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确定人选,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综合考核。
(六)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标准参照2015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县公开招聘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县公开招聘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组织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从该职位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吉木乃县政府网及人社局公示栏进行七天公示。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职位代码为06的其工资待遇为2944.05元:职位代码07的工资待遇为1744.05元;其他职位工资待遇1800元,以上工资待遇为实发工资,县财政承担社会保险五金。
五、聘用和考核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协议每年一签。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管理,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人社局备案,考核合格者续签协议。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薛学艺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宋书民 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成 员:吾拉力别克 县公安局政委
石 颖 县组织部副部长
李凤梅 县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杨秀芸 县公安局政工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办公室主任潘智芳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宜。
原标题:2016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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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木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职位表
吉木乃县公开招聘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 3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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