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达州市人民警察考录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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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全省公安和监狱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中地点
2016年4月1日早上7:3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三、参加体检对象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各职位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五、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35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六、其他要求
(一)体检考生未在2016年4月1日早上7:30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后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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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2015年达州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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