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资格审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6新疆公安机关招聘363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照《公告》规定,根据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审查对象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考试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1月17日(星期四)— 18日(星期五)11:00-18:00(北京时间)。
四、资格审查地点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二支队驻地小二楼(地址:青年路1038号,乘8、14、59、801路、BRT2号线红桥站下车即到)。
五、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核,其中:
(一)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二)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相关约定;
(四)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指定时间内未能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可根据该职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
(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该职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
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公安机关协警及在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其余相关证明等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9月23日。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定于11月21日进行,具体安排将于11月20日18:00时在网上公布。
六、未尽事宜参照《公告》。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6年自治区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乌鲁木齐市岗位)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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