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考试

首页 >警法考试 > 招警考试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2017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镇聘用制城市管理员招聘20人公告

蚌埠经济开发区 2017-03-21 23:31:40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长淮卫镇城市管理工作,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城市管理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长淮卫镇聘用制城市管理员20名,主要从事城乡环境日夜巡查、拆控违、创城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一市三县常住人口;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年龄18周岁(1999年3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报名地点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人事人才网、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至3月2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六大队(荆山路与延安路交叉口东南角,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五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姚春进、闫军

电 话:

2、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附后),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还需持复员退伍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报名费80元(含面试费用)一并交至报名处。

3、资格审查

区党政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仅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材料在体检之前和聘用环节进行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当事人考试成绩直至聘用资格。

报考职位按照1:3比例,报名人数超过60人进行笔试,未超过60人不设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考试

1、测试形式: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由蚌埠经济开发区招聘长淮卫镇聘用制城市管理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笔试、面试具体安排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附加分

报考者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总成绩可予以加分(以下四个条件均符合者可累计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加分体现在第一轮测试环节。

(1)退役士兵加6分。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加3分。

(3)党员加2分。

(4)优秀士兵、三等功及以上加1分(此项不重复加分)。

(5)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体检。

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提供涉及加分因素的相关证明材料,加分情况将予以公示。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在蚌埠人事人才网、蚌埠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递补人员未被录取的,可于招聘工作结束后到区党政办公室(716房间)退体检费。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招聘结果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录取;学历相同,法律专业优先录取;学历和专业无法确定录取顺序时,转业、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蚌埠人事人才网和经济开发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市容管理局进行统一分配,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并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在聘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镇聘用制城市管理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蚌埠经济开发区长淮卫镇聘用制城市管理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7年3月21日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警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警法考试信息

微信咨询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猜你喜欢换一换  

 图书教材

备考工具
退出

警法考试<

进入频道首页

招警考试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公安文职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辅警考试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高速公路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法检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公安院校统考

考试信息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书记员

考试信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