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消防文员15人公告
根据我支队用人需求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消防文员。欢迎有志之士积极投身于消防事业,为国家和部队建设贡献力量!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消防事业;
(2)无犯罪记录和吸食毒品史;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其中从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标准;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26日至1999年8月2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相关待遇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及《2017年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送至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组干科(凤凰路133号)。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三种类型。初选入围者到指定地点统一进行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主),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和业务能力测试。
(三)体检、政审:考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及政审。拟录用人员填写《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政审表》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四)公示、录用:对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发放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程序和方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五、聘用期限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六、联系方式联 系 人:徐干事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三亚市凤凰路133号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邮 编:572000详细招聘信息及报名表下载请登录三亚消防网,网址:七、其他事项(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二)本实施方案由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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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doc
2、应聘须知.docx
3、招聘岗位、要求.docx
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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