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法律基础历年试题每日一练(2017.10.30)
“每日一练”栏目为大家整理了招警考试历年试题中的法律基础,根据2017招警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科目笔试涉及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每天测试一题,让大家轻有效松领略试题风采。
1.下列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是()。
A.赔偿损失与定金
B.赔偿损失与实际履行
C.定金与违约金
D.赔偿损失与修理、重作、更换
2.在我国有关法定继承人的顺序,错误的说法是()
A.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B.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D.前一顺序排斥后一顺序,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间也有先后次序之分
3.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A.遗失物 B.无主物
C.抵押物 D.盗窃物
参考答案如下:
1.【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
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
2.【答案】D。解析: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
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
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
继承人。
3.【答案】C。解析:对于善意取得的范围,只有不动产和动产中的委托占有物才能够构成善
意取得制度,因此抵押物可以善意取得。赃物与遗失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主物原则上在我
国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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