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北安市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2005人公告
为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政策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3月1日)。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完成专业理论课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纳入报名范围;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
(十)本次消防员招录主要从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招录对象可根据户籍所在地省份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也可选择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需提供居住证)。
二、报名时间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24时至2月28日18时。
三、咨询方式
详情请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查询或咨询北安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咨询站点(市消防大队),咨询电话:、、。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通知
点击下载>>>
1.关于黑龙江省消防员招录的公告.doc
2.关于消防员招录工作相关政策解答.doc
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doc
文章来源: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警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警法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