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招聘辅助人员公告(48人)
为提高园区综合检查执法及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配强配齐综合行政检查执法队伍,经批准,根据《南京市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宁综法字[2019]2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助人员48名。具体内容详见《江宁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2021年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录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无故意犯罪记录,无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行政拘留记录;
4.初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分无纹身或经手术处理无明显瘢痕,其余身体部分纹身直径不超过3cm;
6.具有履行工作职能的身体条件;
7.热爱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具有敬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8.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中文、外语、计算机、法律专长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情形:
1.被公安、城管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因违法违纪开除辞退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2.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8.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jnhrm.com/)、滨江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微滨江)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5月19日至 5月25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滨江开发区职业介绍所报名(飞鹰路11号),逾期不再受理。
3.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4)《江宁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纸质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和电子照片以“辅助人员+岗位名称+姓名”为标题发送至bjkfqzhxzjczfdd@163.com;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兼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成立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通知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jnhrm.com/)、滨江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电话或短信告知。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1.笔试:闭卷考试,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jnhrm.com/)、滨江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电话告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由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组织实施,凡笔试、面试开始不能按时到达指定考场,迟到30分钟,视为主动弃考。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录用公示期间内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滨江开发区公微信众号上公布7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安排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见习期1个月,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防疫要求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全程佩戴口罩,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相关待遇
见习期工资为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享受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辅助人员正式待遇。
五、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滨江开发区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招聘咨询、监督
报考咨询电话:86102263(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
监督举报电话:84950030(纪委监察室)。
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和滨江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江宁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江宁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2021年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原标题:滨江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nhrm.com/NewsDetail.aspx?nid=330&strtype=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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