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方案(130名)
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第三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宝安区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令)精神,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及条件
(一)招收岗位
1、消防战斗员(70名)
2、消防车驾驶员(50名)
3、消防专业技术岗位(10名)
(1)消防通信员(2名)
(2)消防火调技术员(2名)
(3)消防宣传专员(2名)
(4)消防文员(4名)
(二)招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3、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4、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消防从业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
6、五官端正, 无残疾,无明显纹身;
7、身高1.62米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标准体重±10%),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三)岗位要求:
消防战斗员
1、志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在18至30周岁,有消防灭火救援经验的可放宽至35周岁,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3、有部队服役经历的优先。
消防车驾驶员
1、志愿从事消防驾驶和通信工作;
2、年龄在18至40周岁,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B2、A2、A1有效驾驶证;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消防通信员
1、志愿从事消防文秘工作和消防通信工作;
2、年龄在18-35周岁,男性,具有通信类、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不仅限于以上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熟练运用各项办公设备及软件,熟练摄影摄像设备,具备构图拍摄能力,熟悉通信设备,从事过消防、通信类相关工作、拥有C1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消防火调技术员
1、18-40周岁以下,男性,具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学等相关专业(不仅限于以上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有火灾事故调查,熟悉火灾现场勘查流程、火灾事故案卷档案制作、归档及火灾系统录入等工作经验的优先;
3、拥有C1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消防宣传专员
1、18-35周岁以下,男性,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2、具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媒体创意学等相关专业(不仅限于以上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有负责大型宣传活动的经验,有摄影经验,有写工作材料的经验,编辑、媒体工作经验,拥有C1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消防文员
1、18-35周岁以下,男性,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擅长写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2、具有中文、文秘、新闻传播学、档案管理、建筑、法律、宣传、文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不仅限于以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有政府机关单位、报社等工作经验,拥有C1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消防战斗员、消防驾驶员、通信员、火调技术员等担负灭火救援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福利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综合月收入6000元至10000元。上述标准为初步测算值,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值为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发岗位工资及绩效奖金等,月工资4500元。
(二)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关于认真做好合同制消防员和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改革工作的通知》实施,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照消防员同等标准执行。
(三)假期分为轮休假、年假、病假、婚假、产假和事假共6种。
(四)按照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轮休为每周休息2天,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10天带薪假期(每工作满一年增加1天,最多可享受15天带薪假期),消防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法定节假日休息(按照大队管理规定,需轮流值班),入职满一年起享受带薪年假。
(五)培训(试用期)期间主要是对消防业务技能、体能、队列、专业岗位等内容的学习。
(六)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待转为正式岗位方可安排正常休息。
四、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填妥后的附件1《宝安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发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邮箱:393269032@qq.com邮箱,发送文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字样;联系电话:0755-27754374,郑先生(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30—18:00)。
经预审合格后,将以电话、短信或微信通知应聘人员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3.报名材料
战斗员:
(1)《宝安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及吸毒记录证明;
(6)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驾驶员:
(1)《宝安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及吸毒记录证明;
(6)B2驾驶证以上(交复印件、验原件);
(7)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消防专业技术岗位:
(1)《宝安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大专(本科)以上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及吸毒记录证明;
(6)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右下方“本人签名”一栏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以上材料须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查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需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报考材料相应的纸质版原件,供审查员审查,审查合格者入围聘用考核。
(三)聘用考核
1、战斗员、驾驶员岗位考核
初定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31日。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40%+笔试×20%+面试×4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40%、笔试占2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1)体能考核
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两个项目进行,评分标准及考核项目详见附件4《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核体能标准》。
②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③总成绩最高 40 分,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减 0.3 秒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2)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消防队伍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4)心理测试
心理健康测查主要是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新聘专职消防员进行人格因素测试、智力测试、兴趣测试等心理健康状况情况进行测试。
3、消防专业技术岗位
初定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30日。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20%+笔试×40%+面试×40%。
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20%、笔试占4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1)体能考核
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两个项目进行,评分标准及考核项目详见附件4《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核体能标准》。
②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③总成绩最高 40 分,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得分超出 10 分的,每递减 0.3 秒增加 1 分,最高 15 分。
(2)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消防队伍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要求。应聘人员在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由大队安排专门人员组织集中开展,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及体检结束后,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考核成绩、体检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五)聘用和岗前培训
1.凡是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2个月培训期满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培训期内不服从安排、不服从管理者将一律辞退。日常管理由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管理规定实施。
2.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3.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4.签定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5.培训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培训基地(石岩街道松白公路旁)。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聘用体检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通知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由于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各环节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防疫要求
1、人员招录前,须登录广东“粤省事”公众号获取“粤康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提供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应聘人员需填报承诺书及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上报应聘单位(见附件2、附件3)。
2、应聘人员近期不存在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并经专业医疗机构核酸检测,确认身体无病症,符合招录条件的。
3、防疫期间无出入境、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情况(应聘人员需提供护照、粤港澳通行证);
4、上述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大队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述公告内容如与招聘实际不一致的,以招聘实际情况为准。
六、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任用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由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宝安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承诺书;
3、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
4、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5、笔试复习参考题库。
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7月7日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第三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方案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QEM_sNOo7kVb__7VAux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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