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招聘辅警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简章》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工作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第二批共30人进入拟聘用人员范围,现对第二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三、有关要求
(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拟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三)拟聘用人员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避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做好个人疫情防护,随时准备上岗。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1-65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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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10月29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xinwenkuaixue/2021102916371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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