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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城管民兵分队公告(30人)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1-12-03 10:54:37
摘 要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思明区城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民兵分队非在编人员30名(男27名,女3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请查看《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招聘民兵分队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1年12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厦门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从海军陆战队、陆军步兵、侦察兵、武警等部队退伍、复员军人。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部队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七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不得再报考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2021年12月2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厦门思明城管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 2021年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均可报名。(注: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手机号码,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信息。如有疑问请打电话:5331306,进行咨询。)

(2)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请谨慎选择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便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报名地点: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思明区东浦路18号1F)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92-5331306。

5.报名材料:

(1)《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管民兵分队非在编执勤人员求职受理表》或《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管民兵分队非在编消防救灾人员求职受理表》(详见附件2、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6)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有相关证书(灭火救援职业资格证等)或职称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以及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含具体工作时间、内容及公章);

(8)报名时需上交完整的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的查询验证页面。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就近前往退役接收安置所在的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查询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处(厦门市豆仔尾路186号双拥大厦(原粮食大厦),联系电话0592-2226263)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6.报名咨询电话:0592-5331306,张女士。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思明区城管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区政府网。因报名资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2.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思明区城管局提出意见,经思明区非在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延长报名时间后依然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思明区城管局提出意见,经思明区非在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思明区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初审合格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非在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通过初审合格人员,本人身份证为参加笔试凭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和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思明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加分规定:

(1)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人员,于报名资格初审期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现场审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可加 5 分。服务期限未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加分。

(2)从厦门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厦门生源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本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大学生退役士兵。指从我市应征入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②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进入体能测试的人选由思明区城管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思明区城管局通知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项目及计分标准(按满分100分计算)如下:仰卧起坐(男性2分钟45次为合格60分,女性3分钟40次为合格60分,每增加1次加1分,满分100分)、俯卧撑(男性2分钟50次为合格60分,女性2分钟20次为合格60分,每增加1次加1分,满分100分)、3000米跑(13分40秒为合格60分,女性15分钟30秒为合格60分,每减少4秒加1分,满分100分)。男性50米负重100斤跑(11秒为合格60分,每减少0.1秒加2分,满分100分,)、男性100米负重50斤跑(17秒为合格60分,每减少0.1秒加2分,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总分值为100分,男性取五个测试项目的平均得分为体能测试总分,女性取三个测试项目的平均得分为体能测试总分。体能测试有一项目未达到合格线60分的不计分数(为0分),两项未达到合格线60分者直接淘汰。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

综合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分别乘以30%、7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考试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考试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思明区城管局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体能测试,按加试的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人员按思明区城管局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思明区城管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思明区城管局督察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思明区城管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思明区城管局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思明区非在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思明区城管局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思明区城管局提出意见,报思明区非在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由指定的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按照思明区民兵分队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有关文件执行。执勤岗位和消防救灾岗位人员至40周岁时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对在岗期间表现好的队员,若本人愿意,可转聘为思明区城管局协管员,与思明区城管局协管员同等待遇。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以及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21年12月15日)前(含报名截止日,下同)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年龄要求计算到2021年12月15日。如:最高年龄要求25岁是指1995年12月15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四)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详见附件4)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五)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思明区户籍不含在思明区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其他户籍要求依次类推。

(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八)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九)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通畅。

(十)食宿自理。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思明区政府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城管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5033225。

本招聘简章由思明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招聘民兵分队非在编工作人员(2021年12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管民兵分队非在编执勤人员求职受理表.docx

附件3: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管民兵分队非在编消防救灾人员求职受理表.docx

附件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1).doc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

原标题: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补充城管民兵分队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gbmxxgk/csglxzzfj/zfxxgkml/zpxx/202112/t20211202_8214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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