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招收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30人公告
为了适应我省自贸区建设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人才培养,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框架协议精神,联合开办“学历+学位”班,经推荐纳入上海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1、报考条件:除了福建省委党校2015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考生还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满三年,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计划招生名额和考试科目:
| 专业 | 序号 | 研究方向 | 计划名额 | 考试科目 |
| 经济法 | 19 | 自贸区法治 | 30 | 1.政治理论 2.行政法学 |
3、学制和学历待遇:学制三年。学完规定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党校学历规定条件的,取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符合上海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经审核授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4、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8日。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至4月8日(4月4日—6日法定假日不办理现场确认)。
报名地点:福建省委党校(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省委党校1号楼二层210室)。
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考生应首先完成网上报名,之后到现场办理审核确认。复习参考书在报名点现场确认时购买。考生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2015年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报考指南》。
5、考试日期及地点: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上午:政治理论;下午:专业科目)。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只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30日下午(考场考室等具体安排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校院网站查询)。
6、收费标准:学费三年共计44000元。省委党校收取21000元(分学年收取);上海财经大学收取17000元(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学位论文阶段培养费6000元待进入论文阶段时缴纳。
欢迎报考!
原标题: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招收经济法专业(自贸区法治方向)(学历+学位)在职研究生班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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